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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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04 15:51:52] [来源:大气环境处] [点击量:] [关闭]

                           川污防攻坚办〔20214

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

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眉山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129日至30日,成都平原、川南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216日盆地可能出现区域性污染过程,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

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要求,请你们高度重视,建议自贡、内江、乐山、宜宾4市于12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成都、泸州、德阳、绵阳、南充、广安、达州、眉山8市于13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必要时可根据当地情况提前启动预警、提高预警等级。

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8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大气环境司、西南督察局,省政府办公厅,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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