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设置南充市嘉陵区四川能投南充发电有限公司排污口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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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5 10:31:17] [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点击量:] [关闭]

四川能投南充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向我厅提出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的规定,同意你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如下


入河排污口类型

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名称

南充市嘉陵区四川能投南充发电有限公司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编码

FD-511304-0005-GY-00

设置类型

新设

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责任主体名称:四川能投南充发电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临港路二段11号南充化学工业园专用码头管理用房6-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300MAEAUNAE6J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苟发全联系电话:158****8108

行业类别

D4411 火力发电

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编号

尚未申请

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河西三教庙村南充港河西作业区上游1.68km

排入水体名称:嘉陵江

所在流域:长江流域

经度(CGCS2000坐标系):东经106.093493°

纬度(CGCS2000坐标系):北纬30.611971°

污水排放方式

连续

入河

方式

管道

是否共用

入河排污口截面信息

圆形截面:d=0.5mS=0.1963 m2

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全年

特殊时段

11月至次年2

污水排放量

(万t/a

污染物排放量

t/a

污水日排放量

t/d

污染物日排放量(t/d

入河排污口合计

COD

50

154.8

77.40

6688

0.334

NH3-N

5

7.74

0.033

TP

0.5

0.77

0.003

氯化物

300

464.40

2.006

信息公开要求: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设置》(HJ1386-2024)要求,该入河排污口的名称、编码、类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信息应以标识牌、二维码等方式在入河排污口处信息公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具体包括:确保事故防控体系正常运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管控,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送事信息并妥善处置。

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免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带来的不利影响,入河排污口设置使用过程中应当采取监测、巡查、预警等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包括:

(一)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按有关要求和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加强计量及水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

(二)建立巡查制度加强排污管线、入河排污口以及附属设施巡查。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

(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较大环境影响时,提前向有关主体通报预警信息。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建(构)筑物,建设单位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不得开工建设

(二)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如果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发生变化,以及因服务区域、污水处理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动造成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本决定书的,应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三)该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厅申请办理决定书变更手续。

(四)该入河排污口不再使用后,应当自行拆除或者关闭入河排污口,并自拆除或者关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厅申请注销决定书。

(五)按《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223日  

长者专区

同意设置南充市嘉陵区四川能投南充发电有限公司排污口的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12-25 10:31:17 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四川能投南充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向我厅提出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的规定,同意你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如下


入河排污口类型

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名称

南充市嘉陵区四川能投南充发电有限公司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编码

FD-511304-0005-GY-00

设置类型

新设

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责任主体名称:四川能投南充发电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临港路二段11号南充化学工业园专用码头管理用房6-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300MAEAUNAE6J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苟发全联系电话:158****8108

行业类别

D4411 火力发电

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编号

尚未申请

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河西三教庙村南充港河西作业区上游1.68km

排入水体名称:嘉陵江

所在流域:长江流域

经度(CGCS2000坐标系):东经106.093493°

纬度(CGCS2000坐标系):北纬30.611971°

污水排放方式

连续

入河

方式

管道

是否共用

入河排污口截面信息

圆形截面:d=0.5mS=0.1963 m2

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全年

特殊时段

11月至次年2

污水排放量

(万t/a

污染物排放量

t/a

污水日排放量

t/d

污染物日排放量(t/d

入河排污口合计

COD

50

154.8

77.40

6688

0.334

NH3-N

5

7.74

0.033

TP

0.5

0.77

0.003

氯化物

300

464.40

2.006

信息公开要求: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设置》(HJ1386-2024)要求,该入河排污口的名称、编码、类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信息应以标识牌、二维码等方式在入河排污口处信息公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具体包括:确保事故防控体系正常运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管控,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送事信息并妥善处置。

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免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带来的不利影响,入河排污口设置使用过程中应当采取监测、巡查、预警等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包括:

(一)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按有关要求和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加强计量及水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

(二)建立巡查制度加强排污管线、入河排污口以及附属设施巡查。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

(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较大环境影响时,提前向有关主体通报预警信息。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建(构)筑物,建设单位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不得开工建设

(二)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如果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发生变化,以及因服务区域、污水处理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动造成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本决定书的,应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三)该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厅申请办理决定书变更手续。

(四)该入河排污口不再使用后,应当自行拆除或者关闭入河排污口,并自拆除或者关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厅申请注销决定书。

(五)按《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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