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金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岸公司”)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金岸公司位于绵阳市经开区涪滨路南段199号,主要从事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2019年1月,金岸公司首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环危第510703064号),2020年1月换发经营许可证。2022年12月,金岸公司“1.8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取得环评批复(绵环审批〔2022〕277号)。
本次申请仅限该公司新建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属“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型。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四川金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详见附件。
拟核准经营规模:1.6万吨/年。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R15其他)。
拟核准有效期限:1年。
经审查,四川金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张东贺
联系电话:028-80589060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4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5日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