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甘洛永昌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翌公司”)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永昌翌公司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工业集中区,项目以工业固废为原料,采用冶炼工艺,实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2023年9月,永昌翌公司一期项目首次取得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环危第513435116号)。2024年11月,换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5年5月,永昌翌公司20万吨/年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取得环评批复(凉环建审〔2025〕18号)。
永昌翌公司本次申请二期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属“首次申请”情形。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甘洛永昌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代码:HW17表面处理废物,代码:336-050-17、336-051-17、336-052-17、336-054-17、336-055-17、336-058-17、336-062-17、336-064-17;HW18焚烧处理残渣,代码772-003-18(感染性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等处置过程产生的飞灰、废水处理污泥和底渣除外)、772-004-18;HW22含铜废物,代码:398-051-22、398-005-22、304-001-22;HW23含锌废物,代码:336-103-23、312-001-23(废钢电炉炼钢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以及经鉴别为危险废物的高炉瓦斯灰)、HW46含镍废物,代码384-005-46;HW49其他废物,代码900-045-49(仅包含废电路板拆解产生的废弃元器件部分,不含电路板塑料部分)。
拟核准经营规模:1.5万吨/年。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R4 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综合经营。
拟核准有效期限:1年。
经审查,甘洛永昌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张东贺
联系电话:028-80589060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7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甘洛永昌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翌公司”)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永昌翌公司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工业集中区,项目以工业固废为原料,采用冶炼工艺,实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2023年9月,永昌翌公司一期项目首次取得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环危第513435116号)。2024年11月,换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5年5月,永昌翌公司20万吨/年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取得环评批复(凉环建审〔2025〕18号)。
永昌翌公司本次申请二期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属“首次申请”情形。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甘洛永昌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代码:HW17表面处理废物,代码:336-050-17、336-051-17、336-052-17、336-054-17、336-055-17、336-058-17、336-062-17、336-064-17;HW18焚烧处理残渣,代码772-003-18(感染性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等处置过程产生的飞灰、废水处理污泥和底渣除外)、772-004-18;HW22含铜废物,代码:398-051-22、398-005-22、304-001-22;HW23含锌废物,代码:336-103-23、312-001-23(废钢电炉炼钢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以及经鉴别为危险废物的高炉瓦斯灰)、HW46含镍废物,代码384-005-46;HW49其他废物,代码900-045-49(仅包含废电路板拆解产生的废弃元器件部分,不含电路板塑料部分)。
拟核准经营规模:1.5万吨/年。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R4 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综合经营。
拟核准有效期限:1年。
经审查,甘洛永昌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张东贺
联系电话:028-80589060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7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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