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针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定五年规划,生态环境厅联合6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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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3 16:11:22] [来源:农村生态环境处] [点击量:] [关闭]

512日,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通报我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四川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情况,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彭勇作主发布,并介绍了今年进一步加强环评审批、环境监测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有关情况。

财政厅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干部黄建国、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副处长周斌、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中心主任鲁朝汉、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副处长罗万峰、农业农村厅农业资源环境处处长张柯、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苟晴出席会议并就相关工作回答记者提问。厅宣教政研处处长曹小佳主持发布会。

聚焦痛点难点焦点,精准发力,全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十三五以来,四川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指导下,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痛点、难点、焦点,精准发力,全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省2438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和标志标牌建设完成率分别达到80.7%94.1%,断面达标率提升至94.9%,创历史新高。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明显,通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引导各地整合资源,加大治理力度,完成17984个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63.3%。截至2021年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占比38.25%,治理比例和资源化利用率均居全国前列。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稳步启动,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基础信息库,完成5个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全省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覆盖率96%

种植业污染防治系统推进,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量达2865万吨。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5.03万个。

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逐渐形成。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6%,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比例达65%

对照问题,持续用力,首次针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定五年规划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四川作为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大省,经济基础弱,各地差异性大,乡村基层环境治理能力有限,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彭勇介绍,对照问题,面向新目标,我省持续用力,全面落实国家战略部署,以群众期盼为动力,牵头出台了《规划》,为深入打好我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规划》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以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打造绿富美生态乡村为目标,着力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水平,立足四川省情,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是十四五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作战图,也是四川省首次针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定的五年规划。

2035年,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据通报,《规划》提出了1个总体要求,明确了4项重点任务,采取了5大保障措施确保《规划》落地生根。同时,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四川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薄弱点,通过2个子方案,有针对性地细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工作。

彭勇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认真抓好《规划》的宣贯工作,压紧压实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推进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助力我省宜居乡村建设。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工作

今年以来,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加强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工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环评审批方面,加强管理促进环评编制质量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布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着力做好重点监管环评单位、重点行业、两高项目等环评文件抽查工作。试行环评单位综合评分制,实行环评单位登记管理,建立环评信息服务平台,市(州)环评质量管理情况纳入统一监管,指导环评单位业务能力提升,缩短编制时间。

在环境执法方面,进一步发挥环境执法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2022年川渝、川黔、川滇联合执法方案,探索开展跨区域案卷评查和执法稽查。深入成都等13个市(州)检查企业428家,组建执法监测帮扶组,每月曝光典型案例。建立案件预审制度,推动执法稽查全覆盖。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落实正面清单。今年1—4月,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92份,同比上升15%;罚款金额6372.02万元,同比上升5%

在环境监测方面,加强自动监测站监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严防人为干扰数据,强化质量监管。一方面,加强自动监测站点基础条件保障监督管理,落实驻市(州)站巡查制度,发现数据异常,立即开展飞行检查。另一方面,试点建设高空视频监管,实时监控采样条件。依法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强化结果运用,回溯最差值用于考核评价。

会上,彭勇还公布了20223月和1-3月全省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以及3起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生态环境厅16个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22家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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