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立法四局、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及辐射源安全监管司一行来川开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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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5 10:00:11]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 [点击量:] [关闭]
5月19日至21日,司法部立法四局黄祎局长、田超奇副局长、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别涛司长、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潘苏副司长等一行来川开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茆爽,生态环境厅辐射源安全监管处、法规与标准处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5月20日上午,调研组在成都市召开立法座谈会,浙江、湖南、广东等7省(市)司法厅,四川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等6个省直相关部门参加了立法座谈会。随后,调研组一行开展实地调研,了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一行对四川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下一步将对本次调研收集的意见、建议和经验做法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为开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工作,确保辐射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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