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医院拟在雅安市雨城区安康路9号雅安市人民医院大兴院区综合大楼(在建、地下3层、地上15层)负二层建设放疗科,在负一层和一层建设核医学科,在五层建设介入中心。
放疗科设置1间1#加速器机房、1间2#加速器机房、1间后装机房、1间CT机房和1间模拟定位机房,同时配套布置控制室、水冷机房等辅助用房。1#加速器机房内拟配置使用城后院区搬迁而来的1台ELEKTA precise型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用于肿瘤治疗,其最大X射线能量为10MV,1m处剂量率为6Gy/min,最大电子线能量为18MeV,1m处剂量率为6Gy/min,年出束时间约375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2#加速器机房内拟新增使用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用于肿瘤治疗,其最大X射线能量为10MV,1m处剂量率为24Gy/min,最大电子线能量为18MeV,1m处剂量率为10Gy/min,年出束时间约150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后装机房内拟新增使用1台后装机用于肿瘤治疗,内含一枚192Ir放射源,额定装源活度为3.7×1011Bq,年出源时间约300h,属于Ⅲ类放射源。CT机房内拟新增使用1台CT,模拟定位机房内拟配置使用城后院区搬迁而来的1台HMD IB型模拟定位机,用于加速器和后装机的模拟定位,均属于Ⅲ类射线装置。
综合大楼负一层为核医学科门诊区,包括吸碘检查室、肾图检查室、3个分装注射/给药室、3个注射后等候室、抢救室、2个SPECT/CT机房及控制室、PET/CT机房及控制室、4个留观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和储源室等,拟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钼-99(年最大使用量4.63×1012Bq、日最大使用量9.25×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9.25×107Bq)用于制备锝-99,使用锝-99(年最大使用量7.4×1012Bq、日最大使用量4.44×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4.44×107Bq)用于显像诊断;使用氟-18(年最大使用量6.105×1012Bq、日最大使用量2.78×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7.77×106Bq)用于显像诊断;使用碘-131(年最大使用量1.628×109Bq、日最大使用量7.4×106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7.4×105Bq)用于甲吸和肾图检查;使用锶-89(年最大使用量7.104×109Bq、日最大使用量5.92×108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5.92×107Bq)用于骨癌转移治疗;核医学科门诊区总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0461×108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SPECT/CT机房内拟各新增使用1台SPECT/CT(Ⅲ类射线装置)用于检查诊断;PET/CT机房内拟新增使用1台PET/CT(Ⅲ类射线装置)用于检查诊断,配套使用1枚68Ge(Ⅴ类放射源)进行校准。
综合大楼一层为核医学科住院区,包括碘-131储存室、碘-131给药室、碘-131服药室、碘-125质控室、碘-125储存室、9个甲癌病房、3个甲亢病房、6个碘-125病房、抢救室和放射性废物暂存间等,拟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碘-131(年最大使用量2.667×1012Bq、日最大使用量3.663×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3.663×109Bq)用于甲癌和甲亢治疗;使用碘-125粒籽源(年最大使用量1.07×1012Bq、日最大使用量2.13×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13×107Bq)用于植入治疗;核医学科住院区总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6843×109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介入中心设置1#、2#、3#介入手术室,同时配套布置控制室等辅助用房。1#介入手术室内拟配置使用城后院区搬迁而来的1台AlluraXperFD20型DSA用于血管造影,其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为1250mA;2#、3#介入手术室拟各新增使用1台DSA用于血管造影,其额定管电压为150kV,额定管电流为1250mA;年出束时间共计约650h,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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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1#、2#加速器机房四面墙体、迷道、屋顶和地面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主射方向朝向北侧、南侧、地面和屋顶。其中,北侧、南侧墙体主屏蔽区厚3.0m(宽5.2m),相连次屏蔽区厚1.7m;西侧墙体厚1.7m;东侧迷道内墙和外墙均厚1.2m~1.5m;屋顶主屏蔽区厚3.1m(宽5.2m),相连次屏蔽区厚1.9m;迷道防护门为20mm铅当量。
后装机房南侧与1#加速器机房北侧共用墙体,为1.7m、3.0m厚混凝土,屋顶、西侧墙体、东侧迷道内墙和外墙均为0.7m厚混凝土,北侧墙体为0.7m、1.0m厚混凝土,迷道防护门为10mm铅当量。
核医学科门诊区吸碘检查室、肾图检查室、分装给药室、分装注射室、注射后等候室、抢救室、SPECT/CT机房、PET/CT机房、留观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储源室等四周墙体为24cm实心砖或30cm混凝土,屋顶为18cm-25cm混凝土,地面为15cm-26cm混凝土或12cm混凝土+60mm硫酸钡,屏蔽门为3mm-8mm铅当量,注射窗、给药窗为5mm-40mm铅当量,观察窗为3mm-8mm铅当量,手套箱为5mm-60mm铅当量。
核医学科住院区碘-131储存室、碘-131给药室、碘-131服药室、碘-125质控室、碘-125储存室、甲癌病房、甲亢病房、碘-125病房、抢救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等四周墙体大部分为30cm混凝土(碘-125病房为24cm实心砖),屋顶为15cm-35cm混凝土,地面为18cm-30cm混凝土,屏蔽门为3mm-20mm铅当量。
介入手术室四周墙体均为4.5cm硫酸钡板,屋顶和地面均为22cm厚混凝土+1.5cm硫酸钡板,防护门和观察窗均为3mm铅当量。
2.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PET/CT、SPECT/CT、DSA、模拟定位机、CT等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3.设置放疗科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含迷道)、后装机房(含迷道)、模拟定位机房、CT机房为控制区,各控制室、水冷机房、术后恢复室、更衣室、设备间、准备室为监督区;设置核医学科门诊区吸碘检查室、肾图检查室、3个分装注射/给药室、3个注射后等候室、抢救室、2个SPECT/CT机房、PET/CT机房、4个留观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储源室、污洗间、清洁间、患者通道、衰变池等为控制区,医务人员通道、更衣淋浴间、PET/CT控制室、2个SPECT/CT控制室等为监督区;设置核医学科住院区碘-131储存室、碘-131给药室、碘-131服药室、碘-125质控室、碘-125储存室、9个甲癌病房、3个甲亢病房、6个碘-125病房、抢救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污洗污存、处置室、库房、清洁间、患者通道、衰变池等为控制区,碘-125计划室、卫生通过间、候梯厅、送餐间、碘-125病房外过道等为监督区;设置介入中心1#、2#、3#介入手术室为控制区,各控制室、设备机房、预处理室和隔离缓冲室等为监督区。控制区进出口处应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控制区;监督区进出口处应设立表明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4.根据诊疗要求和病人实际情况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在满足诊疗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减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剂量,也避免病人受到额外剂量的照射。
5.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及相应辐射工作场所采取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的锁定开关、条件显示连锁、控制超剂量的联锁装置、时间控制连锁、门机联锁、固定式剂量报警仪(门-剂量连锁)、门灯联锁及语音提示、施源器与源联锁、管道遇堵自动回源、仿真源模拟运行系统、控制台显示放射源位置、停电或意外中断照射时自动回源装置、手动回源装置、专用储源器、放射源返回储源器的应急开关、门源联锁、紧急停机按钮、操作警示装置、紧急开门按钮、电视监控与对讲系统、警告标志、状态显示和防火、防水、防盗、防抢、防破坏、防泄漏等安全措施。
6.核医学科采取门禁系统、视频监控和对讲装置、通排风系统、警告设施等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手套箱、防护屏风、衰变桶,DSA及Ⅲ类射线装置还采取了门灯联锁、紧急止动装置、操作警示装置、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
7.放射性药物放置于铅罐中由供应单位派专人直接送至储源室(储存室)双人双锁的保险柜内暂存,日常期间由值班人员巡视检查,出入口安装红外监控摄像头、固定式剂量报警仪及防盗入侵报警装置。
8.辐射工作人员通过专业培训,在有负压的手套箱内进行放射性药物操作;操作台、地面选用易于清污的材料,每次操作完成后进行表面污染监测并进行去污。
9.医护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X-γ辐射剂量率监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1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PET/CT、SPECT/CT、DSA、模拟定位机、CT在诊疗过程中,应采用适当防护措施对病人非病灶部位进行遮挡。
1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PET/CT、SPECT/CT、DSA、模拟定位机、CT在报废处置时,应当对其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处理。
12.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采用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13.项目运行期,核医学科门诊区和住院区放射性气溶胶由各自独立的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排风管道经高效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净化处理后引至综合大楼主楼屋顶进行排放;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和后装机房产生的臭氧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排风管道引至综合大楼主楼屋顶进行排放;介入手术室产生的臭氧由机械排风系统抽至室外排放;放射性废水通过专门的管道收集后,排入3组并联放射性废水衰变池,每组衰变池废水封闭218天衰变并经监测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每次排放均须监测);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放射性固体废物采用专用塑料袋收集后封闭暂存于放射性衰变桶内并及时转移至放射性废物暂存间存放,经监测符合排放标准后同其它医疗废物一起由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定期统一处理;钼锝发生器、废放射源、废碘-125粒籽源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以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合理可行。
四、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效能核算,各辐射工作场所使用的屏蔽防护材料及厚度均能满足屏蔽防护要求。
经预测,放疗科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CT机房和模拟定位机房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核医学科门诊区投入运行后,核医学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核医学科住院区投入运行后,核医学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介入中心投入运行后,DSA辐射工作人员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放射性气溶胶经高效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净化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很小,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放射性废水经衰变池衰变后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总β≤10Bq/L的要求,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放射性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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