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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南一路219号东篱医院医疗综合楼(已建、地下3层、地上12层)负三层建设放疗中心和核医学科。
放疗中心内由南向西依次布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房、TOMO机房、头刀机房、体刀机房,同时在东侧、北侧配套布置候诊区、办公室、模具室、设备房、家属等候区等。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内拟新增使用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用于肿瘤治疗,其最大X射线能量为10MV,1m处剂量率为6Gy/min,最大电子线能量为20MeV,1m处剂量率为10Gy/min,年出束时间约583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后装机房内拟新增使用1台后装机用于肿瘤治疗,内含一枚192Ir放射源,额定装源活度为3.7×1011Bq,年出源时间约333h,属于Ⅲ类放射源。
TOMO机房内拟新增使用1台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简称“TOMO系统”)用于肿瘤治疗,其最大X射线能量为6MV,1m处剂量率为8.5Gy/min,无电子线治疗,年出束时间约583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头刀机房内拟新增使用1台头部伽马刀用于肿瘤治疗,内含30枚60Co放射源,额定装源总活度为3.175×1014Bq,单枚60Co放射源活度小于1.058×1013Bq,年出源时间约167h,属于I类放射源。
体刀机房内拟新增使用1台体部伽马刀用于肿瘤治疗,内含25枚60Co放射源,额定装源总活度为2.40×1014Bq,单枚60Co放射源活度小于9.6×1012Bq,年出源时间约167h,属于I类放射源。
核医学科包括辅助设备间、储源间、注射后休息室1、注射后休息室2、注射后休息室3、注射后休息室4、消洗间、注射后洗手间1、注射后洗手间2、固废间、注射操作间、注射区、多功能房、远程会议室、洗手间、专家办公室、问诊室、候诊区、财务办公室、家属等候区、打片室、医生办公室、留观室、留观卫生间、处置室、卫生前台、PET/CT室、操作室等,拟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氟-18用于显像诊断,其年最大使用量1.388×1013Bq,日最大使用量5.55×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22×107Bq,核医学科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PET/CT室内拟新增使用1台PET/CT(Ⅲ类射线装置)用于检查诊断,配套使用3枚68Ge(Ⅴ类放射源)进行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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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效能核算,各辐射工作场所使用的屏蔽防护材料及厚度均能满足屏蔽防护要求。
经预测,本项目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放射性气溶胶经活性炭过滤器净化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很小,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放射性废水经衰变池衰变后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总β≤10Bq/L的要求,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放射性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四周墙体、迷道和屋顶均为混凝土结构,其主射方向朝向西北侧、东南侧、屋顶和地面。其中,西北侧、东南侧和屋顶主屏蔽墙厚均为2600mm、宽均为3600mm,次屏蔽墙厚均为1500mm;东北侧“L”型迷道内墙厚1500mm,外墙厚1500mm;西南侧屏蔽墙厚1300mm;屏蔽门为10mm铅当量+110mm中子防护材料单扇电动推拉门。
后装机房四面墙体、迷道和屋顶均为混凝土结构。其中,东北侧、西北侧屏蔽墙厚均为700mm,西南侧屏蔽墙厚为800mm,顶部屏蔽墙厚为600mm,东南侧“L”型迷道内墙厚700mm、外墙厚700mm,屏蔽门为9mm铅当量单扇电动推拉门。
TOMO机房四周墙体、迷道和屋顶均为混凝土结构,其主射方向朝向东北侧、西南侧、屋顶和地面。其中,东北侧、西南侧主屏蔽墙厚均为2200mm、宽均为3700mm,次屏蔽墙厚均为1300mm;屋顶主屏蔽墙厚为2300mm、宽为3700mm,次屏蔽墙厚为1400mm;西北侧屏蔽墙厚为1500mm;东南侧“L”型迷道内墙厚1300mm,外墙厚1200mm;屏蔽门为5mm铅当量单扇电动推拉门。
头刀机房四面墙体、迷道和屋顶均为混凝土结构。其中,西南侧、东南侧屏蔽墙厚均为1000mm,西北侧屏蔽墙厚为1300mm,东北侧“L”型迷道内墙厚1100mm、外墙厚900mm,屋顶屏蔽墙厚为1200mm,屏蔽门为10mm铅当量单扇电动推拉门。
体刀机房四面墙体、迷道和屋顶均为混凝土结构。其中,西南侧屏蔽墙厚为1000mm,西北侧屏蔽墙厚为1200mm,东南侧屏蔽墙厚为1300mm,东北侧“L”型迷道内墙厚1000mm、外墙厚800mm,屋顶屏蔽墙厚为1200mm,屏蔽门为10mm铅当量单扇电动推拉门。
核医学科储源间、注射后休息室2、注射后休息室3、注射后休息室4、消洗间、注射后洗手间1、注射后洗手间2、固废间东北侧墙体为400mm混凝土,西北侧、西南侧、东南侧墙体为240mm实心砖+50mm硫酸钡,屋顶为300mm混凝土,屏蔽门为4mm铅当量;PET/CT室西北侧、东北侧、东南侧墙体为240mm实心砖+30mm硫酸钡,西南侧墙体为240mm实心砖+100mm硫酸钡,屋顶为300mm混凝土,屏蔽门为6-8mm铅当量,观察窗为8mm铅当量;注射后休息室1西北侧、西南侧墙体为240mm实心砖+100mm硫酸钡,东北侧、东南侧墙体为240mm实心砖+50mm硫酸钡,屋顶为300mm混凝土,屏蔽门为6mm铅当量;抢救室西北侧、东北侧、东南侧墙体为240mm实心砖+50mm硫酸钡,西南侧墙体为240mm实心砖+100mm硫酸钡,屋顶为300mm混凝土,屏蔽门为6mm铅当量;注射操作间东北侧墙体为400mm混凝土,西北侧、西南侧墙体为240mm实心砖+50mm硫酸钡,东南侧墙体为240mm实心砖+60mm硫酸钡,屋顶为300mm混凝土,屏蔽门为4mm铅当量,通风橱为40-50mm铅当量,注射窗为50mm铅当量;卫生通过间四周墙体为240mm实心砖+50mm硫酸钡,屋顶为300mm混凝土,屏蔽门为5mm铅当量;留观室西北侧墙体为300mm混凝土,东北侧、东南侧、西南侧墙体为240mm实心砖+100mm硫酸钡,屋顶为300mm混凝土,屏蔽门为5-8mm铅当量。
2.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TOMO系统、头部伽马刀、体部伽马刀、PET/CT等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3.设置核医学科注射操作间、注射后休息室1、注射后休息室2、注射后休息室3、注射后休息室4、卫生通过间、固废间、注射后洗手间1、注射后洗手间2、储源间、PET/CT室、留观室、抢救室、内部通道等为控制区,放疗中心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含迷道)、后装机房(含迷道)、TOMO机房(含迷道)、头刀机房(含迷道)、体刀机房(含迷道)为控制区;设置核医学科操作室、护士前台、处置室、远程会议室、多功能用房、打片室、医生办公室、辅助设备间等为监督区,放疗中心各控制室、辅助机房、设备间等为监督区。控制区进出口处应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控制区;监督区进出口处应设立表明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4.根据诊疗要求和病人实际情况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在满足诊疗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减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剂量,也避免病人受到额外剂量的照射。
5.核医学科采取门禁系统、视频监控和对讲装置、通排风系统、警告设施等安全措施,配备专用通风橱、防护屏风、衰变桶,PET/CT还采取了门灯联锁、紧急止动装置、操作警示装置、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
6.放疗中心各设备及场所采取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的锁定开关、条件显示连锁、控制超剂量的联锁装置、时间控制连锁、门机联锁、固定式剂量报警仪(门-剂量连锁)、门灯联锁及语音提示、施源器与源联锁、管道遇堵自动回源、仿真源模拟运行系统、控制台显示放射源位置、停电或意外中断照射时自动回源装置、手动回源装置、专用储源器、放射源返回储源器的应急开关、门源联锁、紧急停机按钮、操作警示装置、紧急开门按钮、电视监控与对讲系统、警告标志、状态显示和防火、防水、防盗、防抢、防破坏、防泄漏等安全措施。
7.放射性药物放置于铅罐中由供应单位派专人直接送至注射操作间通风橱内暂存,未用完的放射性药物及校准源放置在储源间双人双锁的保险柜内,日常期间由值班人员巡视检查,出入口安装摄像头、红外报警系统。
8.辐射工作人员通过专业培训,在有负压的通风橱内进行放射性药物操作;操作台、地面选用易于清污的材料,每次操作完成后进行表面污染监测并进行去污。
9.医护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β表面沾污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1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TOMO系统、头部伽马刀、体部伽马刀、PET/CT在诊疗过程中,应采用适当防护措施对病人非病灶部位进行遮挡。
1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TOMO系统、PET/CT在报废处置时,应当对其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处理;后装机、头部伽马刀、体部伽马刀产生的废放射源由源的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12.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采用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13.项目运行期,核医学科放射性气溶胶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排风管道经活性炭过滤器净化处理后引至医疗综合楼屋顶进行排放;放疗中心产生的臭氧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排风管道引至医疗综合楼屋顶进行排放;放射性废水通过专门的管道收集后,排入2格放射性废水衰变池,每格废水封闭12天衰变后可排放一次(首次排放须经监测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放射性固体废物采用专用塑料袋收集后封闭暂存于放射性衰变桶内并及时转移至固废间存放,经监测符合排放标准后同其它医疗废物一起由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定期统一处理;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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