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28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9-28 16:14:53] [来源:辐射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928日我厅对3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928日-20231017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0589022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

邮编:610041

2023928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四川绵阳好圣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扩建一台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

川环审批〔2023〕93号  

2023-9-27

2

广元市中医医院扩建医用直线加速器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

川环审批〔2023〕94号

2023-9-28

3

四川蜀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新建X射线野外探伤核技术利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3〕95号 

2023-9-28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