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12日至4月19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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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2 16:22:33] [来源:辐射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412日至419日我厅对5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422-20245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0589022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

邮编:610041

2024412日至419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南充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

川环审批〔2024〕34号

2024-4-19

2

四川远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新建1X射线实时成像装置项目

川环审批〔2024〕35号

2024-4-19

3

四川绵阳好圣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扩建2X射线实时成像装置项目

川环审批〔2024〕36号

2024-4-19

4

四川长生华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工业辐照加速器项目

川环审批〔2024〕37号

2024-4-19

5

彭州西部蓝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X射线实时成像装置项目

川环审批〔2024〕38号

2024-4-19

6

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

川环审批〔2024〕30号

2024-4-12

长者专区

关于2024年4月12日至4月19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16:22:33 来源:辐射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412日至419日我厅对5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422-20245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0589022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

邮编:610041

2024412日至419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南充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

川环审批〔2024〕34号

2024-4-19

2

四川远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新建1X射线实时成像装置项目

川环审批〔2024〕35号

2024-4-19

3

四川绵阳好圣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扩建2X射线实时成像装置项目

川环审批〔2024〕36号

2024-4-19

4

四川长生华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工业辐照加速器项目

川环审批〔2024〕37号

2024-4-19

5

彭州西部蓝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X射线实时成像装置项目

川环审批〔2024〕38号

2024-4-19

6

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

川环审批〔2024〕30号

20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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