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月8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6-01-14 16:26:48] [来源:辐射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18日我厅对3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114日-2026127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0589022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

邮编:610041

202618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成都华阳(尖山)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川环审批〔2026〕1号 .pdf

2026-1-8

2

成都市中心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部医院)(一期)项目(核技术利用部分)

川环审批〔2026〕2号.pdf

2026-1-8

3

什邡市同佳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工业X射线和γ射线室内探伤项目

川环审批〔2026〕3号.pdf

2026-1-8

长者专区

关于2026年1月8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16:26:48 来源:辐射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18日我厅对3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114日-2026127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0589022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

邮编:610041

202618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成都华阳(尖山)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川环审批〔2026〕1号 .pdf

2026-1-8

2

成都市中心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部医院)(一期)项目(核技术利用部分)

川环审批〔2026〕2号.pdf

2026-1-8

3

什邡市同佳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工业X射线和γ射线室内探伤项目

川环审批〔2026〕3号.pdf

2026-1-8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