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6日-28日我厅对4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10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0589022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
邮编:610041
2026年1月26日-28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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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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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电投川东北高效清洁煤电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2×1000MW新建燃煤机组配套500kV升压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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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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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海同同位素科技有限公司医用同位素生产线GMP能力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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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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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泸州辐生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工业电子加速器使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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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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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川脉辉高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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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6日-28日我厅对4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10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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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10041
2026年1月26日-28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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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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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电投川东北高效清洁煤电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2×1000MW新建燃煤机组配套500kV升压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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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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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海同同位素科技有限公司医用同位素生产线GMP能力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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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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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泸州辐生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工业电子加速器使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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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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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川脉辉高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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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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