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拟推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显著的成都、德阳、达州3市为激励支持对象,现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3个工作日(2025年3月13日—3月17日)内书面反馈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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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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