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生态环境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0589123;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
附件:2023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杜铠其;联系电话:028-80589123)
2023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生态环境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0589123;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
附件:2023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杜铠其;联系电话:028-8058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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