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30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年9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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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22 16:21:00] [来源:] [点击量:] [关闭]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922日拟作出

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2017-9-22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YSL43评价井钻采工程等6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922-201792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28-80589007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922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1

YSL43评价井钻采工程

2

高石109井钻井工程

3

川中油气矿集输管线腐蚀隐患治理工程

4

川中油气矿角27井至角25井等管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5

磨溪008-H21井钻井工程

6

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

 

YSL43评价井钻采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YSL43评价井钻采工程

验收建设内容:本次验收项目主要内容为:YSL43评价井钻采工程涉及的环保设施与措施。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开发事业部

建设地点:宜宾市珙县。

工程投资:YSL43评价井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3.25%

工程建设情况: 20158月开工建设,于同月完工。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钻井施工单位:南充天源钻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水处理措施: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压裂废水由密闭罐车拉运至昭104回注井回注;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

2、废气处理措施:项目完钻后未获产工业气流,故未进行放喷作业,无测试放喷废气产生。

3、固废处置措施:对各类固体废弃物采取了分类收集和分别处置措施。

4、噪声控制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和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采取了噪声补偿措施。

5、生态保护措施:落实了施工期井场及临时占地的水土保持措施,目前井场上目前正建设YS112H6平台钻井工程,因此井场占地暂未进行复耕。待YS112H6平台钻井工程完工后再对本项目井场不再使用的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1. 社会影响、生态恢复及水保措施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对工程占地、临时占用农田和毁坏作物、植被而造成当地农户的损失已进行了赔偿;不再使用的临时占地已由建设单位初步覆土后交还地方;井场修建有挡墙、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经调查,项目井场周边500m范围内无地表水体分布,也无具备地下水监测条件的地下水采样点。

2.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1)废泥浆、岩屑进行了无害化固化填埋。

2)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3.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检查结果

建设单位制定有《环境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已将该预案报送至珙县环境保护局。对井口周围群众开展井喷事故的自我防范和自救知识宣传工作。废水池、排液池、油罐区进行了防渗处理;油罐区设置了围堰和事故集油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调查单位:董晖13778037530

2)建设单位:傅尔达15868119377

 

高石109井钻井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石109井钻井工程

验收主要内容:高石109井钻井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和措施。。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建设地点:资阳市安岳县。

工程投资:高石109井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6.53%

工程建设情况:高石109井钻井工程于20154月开工建设,于201511月完工。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天宇石油环保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钻井施工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成都酉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钻井废水、洗井废水由密闭罐车运至遂宁磨溪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

2.废气处理措施:测试放喷废气点火燃烧。

3.固废处置措施:对各类固体废弃物采取了分类收集和分别处置措施。

4.噪声治理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和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测试放喷期间采取了临时撤离和费用补偿等措施。

5.生态保护措施:基本落实了井场及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水土保持措施。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1. 社会影响、生态恢复及水保措施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对工程占地、临时占用农田和毁坏作物、植被而造成当地农户的损失已进行了赔偿;不再使用的临时占地已由建设单位初步覆土后交还地方;井场修建有挡墙、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项目井场500m范围内无地表水体分布。

2.地下水监测结果

验收调查期间,根据成都酉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监测数据,所测项目井场附近井水(与环评监测点位一致)中pH值及总硬度、氨氮、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硫化物、锰、铁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1)废泥浆、岩屑进行了无害化固化填埋。

2)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检查结果

建设单位制定有《环境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对井口周围群众开展井喷事故的自我防范和自救知识宣传工作。工程重点区域进行了防渗处理;油罐区设置了围堰和事故集油池(油罐区目前已经拆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调查单位:董晖13778037530

2)建设单位:冯永东13678028454

 

川中油气矿集输管线腐蚀隐患治理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川中油气矿集输管线腐蚀隐患治理工程

建设内容:(1扩建女深002-6-X1井、女深2井、蓬莱1163座井站,主要在女深002-6-X1井和女深2井站场内新增高效过滤器、流量计和阀门等装置,在蓬莱116井站场内新增气液分离器、高效过滤器、流量计和阀门等装置;

2)新建3条集气管线,分别为新建女深002-6-X1井~女深2井集气管线3.15km,新建女深002-6-X1井~女103井阀室集气管线1.1km,新建女106井阀井~女深2井集气管线0.925km,设计压力均为4.0MPa,以及配套的阴极保护、防腐等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华封镇和龙女镇,遂宁市蓬溪县蓬南镇境内。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80万元,环保投资为48万元,占总投资的8.27%

工程建设情况:本工程于20161月开工建设,20174月完工并投入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施工单位:四川省化工建设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环保设施及措施已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后农灌,对各类固体废弃物采取了分类收集和分别处置措施,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落实了管线及临时占地的水土保持措施;

运营期站场新增设备产生的废水依托站场原有的污水罐进行收集,最后拉运回注处理,不外排;事故、检修放空废气经站场已建的放空管燃烧后排放;站场检修产生的清管废渣集中收集后由作业区统一拉运掩埋处理;站场通过合理布局,站场厂界噪声满足排放标准。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1、社会影响、生态恢复及水保措施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对工程占地进行了赔偿,对破坏的植被进行了恢复,在耕地、山坡处修建了堡坎,防止水土流失。工程临时占地已复耕或植被恢复,管道沿线及穿越处均设置有标志桩和标志牌等警示标志。

2、废水处置方式检查结果

站场无新增工作人员,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原站场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原有设施进行处理;扩建站场新增设备产生的废水依托站场原有的污水罐进行收集,最后拉运回注处理,不外排。

3、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检查结果

通过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得当,做到了人走场清,未产生二次污染;运营期管道清管作业废渣收集后由作业区统一掩埋处置。

4、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检查结果

本工程制定有相应的现场应急预案,明确了生产一线和管理部门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职责。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了落实,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管道定期巡检,穿越公路等位置设置了标志桩、警示标识等。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调查单位:谢工 028-85532681

(2)建设单位:舒女士  0825-2517564

 

川中油气矿角27井至角25井等管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角27井至角25井等管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建设内容:本工程涉及角27井至角25井等12条管线,其中废弃角92井至角94井集气管线,对该管段进行注氮封存处理;对角27井至角25井、聚5井至角43井等11条管线共90余处隐患进行整改,改线管段共计64段,改线总长11.393km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建设地点:改线管道位于绵阳市盐亭县黄甸镇、巨龙镇、两河镇、云溪镇、八角镇、林农镇、大兴乡;三台县乐加乡、三元镇;南充市西充县鸣龙镇;遂宁市射洪县伏河乡、凤来镇等境内。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035.61万元,环保投资为58万元,占总投资的5.6%

工程建设情况:本工程于20162月开工建设,20174月完工并投入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天宇石油环保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油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环保设施及措施已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项目只涉及管线安全隐患整改,不涉及站场建设,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产生。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后农灌,对各类固体废弃物采取了分类收集和分别处置措施,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落实了管线及临时占地的水土保持措施;运营期检修和事故状态下装置内天然气通过放空管点火燃烧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1. 社会影响、生态恢复及水保措施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对工程占地进行了赔偿,对破坏的植被进行了恢复,在耕地、山坡处修建了堡坎,防止水土流失。工程临时占地已复耕或植被恢复,管道沿线及穿越处均设置有标志桩和标志牌等警示标志。

2.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检查结果

通过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得当,做到了人走场清,未产生二次污染;运营期管道清管作业废渣收集后由作业区统一掩埋处置。

3.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检查结果

本工程制定有相应的现场应急预案,明确了生产一线和管理部门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职责。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了落实,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管道定期巡检,穿越小河等位置设置了标志桩、警示标识等。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调查单位:谢工 028-85532681

(2)建设单位:舒女士  0825-2517564

 

磨溪008-H21井钻井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磨溪008-H21钻井工程

主要验收建设内容:磨溪008-H21钻井工程涉及的环保设施与措施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占总投资的10.8%

工程建设情况:201512月开工建设,20164月完工。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天宇石油环保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钻井施工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科特石油工业井控质量安全监督测评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钻井工程最终产生的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和方井雨水经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预处理后由罐车运至磨溪废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放喷测试修建了放喷池和放喷管线,测试放喷天然气经点火燃烧后外排;对各类固体废弃物采取了分类收集和分别处置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和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基本落实了井场及临时占地的水土保持措施。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根据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调查、监测结果如下:

1. 社会影响、生态恢复及水保措施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对工程占地、临时占用农田和毁坏作物、植被而造成当地农户的损失已进行了赔偿,不再使用的临时占地已进行了平整;井场修建有护坡、堡坎、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

2.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监测结果

经验收调查,固化填埋池、放喷池、集酸池和油罐区等重点部位采取了防渗、防腐或防酸措施,井场作业区域进行了混凝土硬化,工程防渗措施通过了工程质量验收。验收调查期间,四川科特石油工业井控质量安全监督测评中心对井站附近的水井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井口附近所测农户水井(与环评点位一致)中pH值及硫酸盐、硫化物、石油类、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铁、锰等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

3.地表水监测结果

验收调查期间,根据四川科特石油工业井控质量安全监督测评中心的监测数据,所测地表水(与环评点位一致)监测点位中pH值及BOD5COD、石油类、SSDO、硫化物等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1)磨溪008-H21井工程钻井废泥浆和岩屑等按《四川油气田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根据固化浸出液的监测结果,浸出液中所测pH值、色度及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硫化物、氯化物等指标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2)废油交由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

3)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检查结果

建设单位和钻井施工单位均制定有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了施工和管理部门的职责。钻井期间对井口周围群众开展了井喷事故的自我防范和自救知识宣传工作。固化填埋池进行了防渗处理;油罐区进行了防渗处理并设置了围堰。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调查单位:韩明杨 023-67985573

2)建设单位:舒一奇 0825-2517564

 

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

建设内容: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2台日处理能力300吨的垃圾焚烧炉、24.0MPa400℃、27.2t/h立式锅炉、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建设单位:广安能投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安市岳池县普安镇斑竹园村(原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场地内),与环评拟建地点一致。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3.82亿元,均为环保投资。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41月开工,20157月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

保设施施工单位: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

1.废气治理措施:

2台焚烧炉烟气经2SNCR+半干法(石灰浆)+干法(石灰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后由180m高烟囱排放;主要采取了确保燃烧均匀充分及控制炉膛燃烧温度等措施控制二英的产生及排放。焚烧系统尾气排放口设置有温度、压力、流量、烟尘、HClHFCONOXSO2CO2在线监测设备。

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垃圾运输采用封闭式的垃圾运输车;垃圾贮坑全密闭设计,垃圾贮坑与卸料平台间设置自动关闭卸料门,维持垃圾坑负压;垃圾贮坑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抽气口,将臭气抽入焚烧炉焚烧,设置有停炉检修臭气抽排和活性炭过滤装置;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及厌氧池产生的废气收集至垃圾坑抽入焚烧炉燃烧。通过分别在生产中心(含卸料平台、垃圾仓、焚烧主厂房、渣坑、烟气净化厂房)和渗滤液处理站边界外设置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进一步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垃圾渗滤液、初期雨水、栈桥和垃圾车运输通道冲洗水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项目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30m3/d,主要采用格栅预处理调节池厌氧系统MBR系统NF系统RO系统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厂区除渣机、石灰浆制备、厂区绿化及洗车。

地坪冲洗废水、石灰浆设备冲洗废水、不能回用的冲渣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72m3/d,主要采用好氧+MBR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除渣机、石灰浆制备、厂区绿化及洗车。

3.噪声与固废治理措施:

对主要声源采取了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固体废弃物采取了分类收集和分别处置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台焚烧炉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HClNOxCO、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及二英类排放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标准的要求;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1的要求。焚烧炉烟囱高度为80m,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3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甲硫醇浓度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的要求。

2、地下水

验收监测期间,所测地下水监测点位中pH值及NH3-N、氯化物、IMnCuCdCr6+Pb、总大肠菌群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厂界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夜间监测值出现超标,经现场监测,项目厂界外58米处各厂界噪声昼、夜监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经现场调查,该范围内均无环境敏感点。

3、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螯合后的飞灰浸出液中HgCuZnPbCdBeBaNiCrCr6+Se浓度均满足《城市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1浸出液污染物浓度要求;螯合后的飞灰含水率和二英含量均满足《城市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对垃圾焚烧飞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要求。

1)焚烧炉渣外售综合利用。

2飞灰螯合固化达到相应标准后送广安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3)经浓缩脱水后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废活性炭、袋式除尘器废布袋、生活垃圾送本厂垃圾焚烧炉焚烧。

4)废油送本厂垃圾焚烧炉焚烧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数据推算,项目气污染物SO2NOx的年排放量均低于环评预测值。项目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项目单位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有:主要生产装置区域和废水处理区域进行了防渗和防腐处理;项目设置有1180m3的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和11500m3的垃圾渗滤液调节池(可兼作消防废水收集池);酸碱罐区设置有围堰;在生产装置可能有可燃或有毒气体泄漏和积聚的地方设置可燃或有毒气体探测器。厂区雨排口设置有截阀和抽排系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谭秀梅13438081441

(2)建设单位:何云13693487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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