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06-02 15:41:38] [来源:科技与财务处] [点击量:] [关闭]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厅在组织相关市(州)、县(市、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汇总形成了《四川省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附件1)、《四川省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四川省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附件3)、《四川省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现报告如下。

附件:

1、四川省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四川省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3、四川省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4、四川省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17日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