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2021年)项目承担单位比选结果公示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购买服务比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2021年)项目”承担单位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单位:四川省环境科学学会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提出。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616室
电话:028-80589107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