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7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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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5 16:14:15] [来源:气候与合作处] [点击量:] [关闭]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第847号建议答复的函

胡修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高能耗行业技术升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鼓励研究实施碳捕捉技术,响应二氧化碳达峰值要求的建议》(第847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经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政府牵头,环保部门监管,支持省内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对传统的火电企业实施技术参数升级,使用部分生物质、工业固废替代煤炭消耗,减少碳排放。对水泥等高耗能企业实施技术参数升级,逐步使用燃气取代燃煤”

化石能源是支持我省经济发展的基础能源。多年来,我省坚持煤炭等化石能源“减量消费、减量开发、减量替代和绿色发展”,其中煤炭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结构比重已由“十五”超过50%降至目前30%以下,煤炭生产供应由原省内“自给自足”变化为省外调入60%以上。随着企业工艺水平升级和持续节能改造,部分火电、冶金、建材、化工、石化等高耗能行业煤炭压减难度进一步增大,“碳约束”成为企业发展甚至生存的重要考量,如何平衡好碳达峰和企业发展的关系,是我们工作的重要内容。

“十四五”时期,我们将坚持传统化石能源减量发展、集约发展,统筹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一是充分发挥煤炭在一次能源和电力安全保障兜底作用。二是坚持“限小扶大、增优减劣”,重点推进现有大中型煤矿智能化改造和筠连、古叙矿区大中型现代化矿井建设,保持合理有效产能规模,稳定相当比重省内煤炭生产供应量。三是推进矿区绿色开发,加大煤矸石等资源化利用,尤其是加大煤层气(煤矿瓦斯)勘探开发力度,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四是加强政策研究,鼓励高碳排放企业通过技术升级和节能改造降低碳排放,加大清洁能源使用力度,加强碳资产管理,提高企业生存能力。

二、关于“政府支持对具有技术实力高校、企业鼓励加大研究、实施碳捕捉技术,将吸引人才、引领未来的发展”

我们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运用,积极联合优势产学研单位,推进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开展碳中和前瞻性基础研究,突破碳中和瓶颈关键技术,为推动四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做好技术储备。生态环境厅将与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签订《关于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 推动四川低碳转型的战略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项目研究、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四川大学在“国家烟气脱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上,已牵头组建“四川省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下一步,我们将碳中和相关技术创新工作纳入四川省“十四五”及中长期科技创新规划内容,聚焦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部署实施四川省级科技计划,推动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

再次感谢您对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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