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主题教育有关工作安排的
补充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就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有关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理论学习
6月19日下午,中央主题教育第十巡回指导组将到我厅调研。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川环党组〔2019〕57号)和机关党委编印的《学习参考资料(2019年第3期)》,熟知“初心和使命”“根本任务”“十二字总要求”“具体目标”“四个贯穿始终”,以及厅党组“五个检验”等内容。机关党委将适时组织1次应知应会测试。
二、关于集中学习研讨
厅机关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参照厅领导班子集中一周时间学习的做法,于本周内集中人员、集中地点、集中时间,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6月19日上午,厅机关全体党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在303会议室参加形势政策教育(中美贸易战);6月21日上午,按计划开展第六期“环保大讲堂”。
三、关于调查研究
即日起至7月下旬,厅领导结合分管和负责工作,按照厅实施方案中有关调查研究要求,自选课题,带领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深入相关市(州)、污染防治重点县、对口联系企业、定点扶贫县和党建联系点等开展调研。厅领导、机关处(室)处长和副处长、直属单位负责人要分别撰写1篇调研报告。7月下旬,召开1次调研成果交流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