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8

川污普〔2019〕1号 关于切实做好G106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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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04 10:53:46] [来源:] [点击量:] [关闭]

各市(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G106表填报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加强对部分重点报表及指标审核的通知》要求,确保任务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G106表是测算、核算工业企业污染源产排污量的基础信息,数据填报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否,直接关系着工业企业污染源产排污量的核算。据国家通报,我省G106表填报完成率为59.91%,其中,阿坝州金川县为1.30%,凉山州甘洛县为3.57%,乐山市沐川县为4.71%,阿坝州小金县为7.02%,广安市广安区为8.94%;另外,大部分地区G106表填报指标不完整、填报数据逻辑性不一致,错填、漏填现象比较普遍。从总体上看,全省各地工作进度不容乐观,数据质量堪忧。因此,各市(州)、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G106表填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污普办主任要亲自抓,组织召开会议,研究G106表填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如成立G106表填报“攻坚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等,专门负责G106表填报工作的技术指导。各市(州)于2019225日前完成G106表填报任务,编制上报G106表审核报告。

二、全面梳理,建立名录

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清查名录中的工业污染源逐一对照清理本行政区域应填报多少张G106表,并列出应填报G106表的工业污染源清单,对于不填报G106表的工业污染源也要列出清单,说明原因。各县(市、区)要加强对G106表的审核,在普查对象初审、普查员现场审查、普查指导员审核的基础上,认真开展环保系统内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联合会审,确保G106表填报全面、指标完整、指标间逻辑关系合理,保留审核过程记录和相关材料。各市(州)要对本行政区域内G106表填报数据进行集中审核和抽样复核,保质保量按时完成G106表审核上报工作。各市(州)于201912017:00前,将普查对象G106表填报统计表(附件3)和普查对象G106表填报汇总表(附件4),以PDF版(盖章)和EXCEL表上报省污普办(邮箱scswpb@163.com)。

三、强化督办,定期调度

各市(州)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G106表填报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察督办,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污普办从201914日起,将对各市(州)G106表填报工作进度和数据审核整改情况执行每周调度,各市(州)要指定专人负责调度工作,于每周四1700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人:李承蹊

联系电话:15198256395

 

附件:1.关于加强对部分重点报表及指标审核的通知

2.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G106

填报情况的通报

3G106表填报统计表(样表)

4G106表填报情况汇总表(样表)

 

 

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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