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地区供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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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27 10:33:00] [来源:] [点击量:] [关闭]

 

 

 

川环审批〔201623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

你单位报送的《巴中地区供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南充市仪陇县和巴中市恩阳区及巴中市巴州区境内。其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龙岗首站,新建巴中末站,新建输气管线总长80.5km,全线压力6.3MPa,建成后输气规模为185×104m3/d,其中龙岗站-巴中末站输气干线全长80km,输气量155×104m3/d,并沿线建设大罗、玉山、三江、光辉4座阀室;西龛山配气站-巴中末站联络长度0.5km,设计输气规模30×104m3/d,本部分的工程管道仅铺设至西龛山配气站围墙外5m处,与西龛山配气站碰管和西龛山配气站改建部分将另行办理环保手续。工程总投资286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98.45万元。

工程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发展的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将该项目纳入2012年第二批前期工作计划(西南司计〔2012126号)。管道路由分别经《巴中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巴中地区供气管道工程巴中段管道路由选址意向的复函》(巴规管函〔201619号)和《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巴中地区供气管道工程仪陇县域段管道路由选址初审意见的报告》(仪住建〔201677号)同意。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集输工艺、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管道敷设采用人工开挖,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方式;通过洒水降尘、封闭运输、优化施工平面布置等措施,控制和减少扬尘、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试压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林灌;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均依托当地既有设施处置。落实工程施工迹地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植被恢复应选用当地适生物种,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保证生物安全。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工程建设,避免次生环境安全隐患。严格执行管材选用、焊接工艺、焊后质量检验及管道安装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加强运营过程中管道设施的检查和维护,避免因天然气泄漏引发燃烧爆炸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根据工程特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针对工程存在的环境风险,通过设置警示标志、放空系统、配备可燃气体检测装置、加强巡视、制定应急预案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细化应急程序,确保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

(四)事故放空前及时告知附近居民,并取得其谅解,避免噪声扰民。

(五)管道建成后,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并配合沿线地方政府的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行业相应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程等要求,合理规划管道、场站周边的用地性质和建设,防止规划问题次生环境污染和纠纷。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该报告书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书,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书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我厅委托巴中市环境保护局、南充市环境保护局和巴中市巴州区环境保护局、巴中市恩阳区环境保护局、仪陇县环境保护局分别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巴中市环境保护局、南充市环境保护局和巴中市巴州区环境保护局、巴中市恩阳区环境保护局、仪陇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6918

 

 

抄送:巴中市环境保护局、南充市环境保护局,巴中市巴州区环境保护局、巴中市恩阳区环境保护局、仪陇县环境保护局,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四川天宇石油环保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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