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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四川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至 2022年10月16日
征集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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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参与渠道为征求意见稿留言。如果您要投诉,请通过“生态环境网络投诉举报”提交;如果您要咨询建议,请通过“领导信箱”提交。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生态环境厅会同农业农村厅编制了《四川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及联系方式,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到邮箱scncsthjc@163.com。
联系电话:028-80589102
附件:四川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16日
征集结果: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0月16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四川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0月18日

征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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