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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26] [来源: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关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职能简介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为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9个科室,现有编制80名,取得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和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全国首批通过辐射监测能力达标单位之一。四川省辐射站主要负责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监测,在川重要核设施、铀矿冶及部管、省管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性监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置、核与辐射应急指挥中心的运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重点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放射性监测,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与运维,四川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受省厅委托,我站承担了全省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技术审查与评估、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现场监督检查、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及考核三项工作。此外,我站还担负了核与辐射领域的环境保护科研、宣传教育、国家核与辐射科普基地运行、维护以及各类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21年重点工作

1扎实做好国、省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1.1.做好电离辐射环境监测。按照全国监测方案,研究制定年度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方案,新增嘉陵江、青衣江流域各3个监测点位。

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新增绵阳地区重点核设施及8个区(市、县)监测点位,纳入省控点位运行管理。

动态优化调整现有监测点位,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做好在川重要核设施预警监测和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性监测;配合西南监督站和省厅做好核设施流出物监测;完成国控外检质检任务。

1.2.做好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完成电磁辐射环境国控、省控监测任务,开展城市整体电磁环境测量与评估指导方法项目研究,加强对外技术合作。

按照新的5G基站标准和方法,加大5G基站监测和管控。

1.3.做好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和运维工作。确保数据获取率达到国家要求,实现监测数据实时公开。做好水质自动站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确保新建水质自动站发挥应有作用。

1.4.做好十三五辐射环境规划终期评估,编制好十四五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监管规划,按时上报审批。

2.突出抓好监测技术能力和水平提升

2.1.持续抓实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省辐射站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分专业分方向,突出技能实训,持续深入推进培训工作;举办好生态环境部委托、省级和站内辐射环境监测技术培训。

2.2.抓实岗位练兵。按照生态环境厅要求,组织开展好2021年度岗位练兵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技能竞赛、质量考核和实验室比对,争取取得好成绩。

3.全力抓好科研课题研究,实现成果转化

3.1.依据《生态环境部北京师范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部署,加快推进由北京师范大学、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清华大学、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等六方共筹共建的极低辐射本底测量联合实验室,依托联合实验室,开展相关极低本底测量前沿科学研究。

3.2.创新监测方法、分析测试技术标准,牵头制定国家环境标准《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选址 建设标准》《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方法》;积极组织申报科研项目,推动成果转化应用。

4.全面提升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

做好应急准备,开展应急演习。实时监控、分析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及时报送监测结果。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重要核设施事故应急监测实施程序,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定期开展应急小组、应急车辆拉练和设备调试。做好大运会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组织开展嘉陵江出川断面辐射环境应急演习工作,并与重庆方联动。

5.持续规范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和废物库运行管理

编制放射性废物(源)收贮流程、现场操作技术规范,配合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放射性废物库现有放射源(废物)转运处置工作;继续强化废物库安防措施,完善库区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废物库安全防范能力。

6.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6.1.做好省厅发证核技术利用单位和伴生放射性矿企业的监督检查及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6.2.加强《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对运营商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的监测质量进行验证和监督检查。

6.3.依法依规做好全年辐射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审工作,组织开展环评技术交流会以及政策性解读会,探索环评审评新模式,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环评审评效率、质量。

6.4.深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合理制定考试计划,做好年度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平台考核工作。

7.加强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推进核与辐射数据专用平台(二期)建设,建成核与辐射数据管理系统,完善数据中心数据接入功能,优化数据集成处理,初步建立物联网平台监测设备的自动对接功能,全面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化、自动化、可视化以及信息化,为核与辐射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8.持续推进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化

8.1.强化内控管理,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工作考核及监督管理,加强行政和后勤保障精细化管理。

8.2.做好科普基地运维管理,加强软件配备,做好“4.15国家安全日”“6.5环境日等重要活动组织宣传和科普工作。

8.3.强化质量管理工作,做好全站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加强质量监督和质量考核。

8.4.继续抓好季度、年度预算资金执行,加强过程管理,完成2021年能力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不断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确保年底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95%以上。

9.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9.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对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紧紧围绕建党百年,坚持政治引领、抓人促事,组织开展党史学习主题教育,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加速推进党建引领,能力强站三年计划。强化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党员理论学习制度。积极开拓和丰富新形势下的党日活动,突出主题主线,夯实思想根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日常管理,落实党员积分制,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做好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突出抓好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党的政治建设建工作质量。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配合省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9.2.驰而不息的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班子成员切实担负对分管科室和业务工作的领导责任,带头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四风整改,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四川省辐射站2021年收支总预算5382.52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77.4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监测、应急事项业务量增加,人员增加6人,故增加了人员和专项经费的自有资金预算,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的经费不足。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21年收入预算5382.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22万元,占13.4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4.52万元,占56.38%;事业收入200万元,占3.72%;其他收入5万元,占0.09%;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421万元,占26.4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21年支出预算538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2.73万元,占49.66%;项目支出2709.79万元,占50.3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56.52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99.14万元,主要原因是《四川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放射性废物处置经费》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业务费未支付,资金结转次年支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4.5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94.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等165.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34.5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22.86万元,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在进行预算评审时对我单位重点刚性项目的专项资金进行政策性压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5万元,占0.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68万元,占3.88%;卫生健康支出53.08万元,占1.75%;节能环保支出2672.95万元,占88.09%;住房保障支出165.81万元,占5.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以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2.2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确保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每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4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确保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每月按时缴纳职业年金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3.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确保单位职工每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2672.95万元,主要用于: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废弃源处置等管理支出,放射性废物管理、收集、处置、放射性废物库建设与运行等方面的支出,确保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确保在职人员每月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65.81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给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确保职工住房补贴的正常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19.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0.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549.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调减了公务接待开支预算。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环保资金项目检查、区域合作与交流、省外相关部门以及省内系统内部单位来我单位学习交流等接待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9辆,大型客、货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车改后公务出行保障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核与辐射监测、污染防治检查以及机要通信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59.0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能力建设专业仪器设备、环境质量监测及运维、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软件开发、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共有车辆1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定向保障用车2/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是指反映各部门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人员的医疗经费。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反映除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已列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反映对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废弃源处置等管理的支出,放射性废物管理、收集、处置等支出,放射性废物库建设与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预算公开附件(点击下载)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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