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水环境管理工作会,传达学习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水环境管理工作,分析水环境质量形势,安排布置2023年重点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晓琼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县(园区)生态环境局,四川省泸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市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2022年水环境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13个地表水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2.3%,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印发实施《牢记嘱托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守护一江清水出川泸州市行动方案》,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强。印发实施《泸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泸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泸州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持续深入。成功承办沱江省级河长巡河及召开沱江流域污染治理第七次专题会议,清溪河(纳溪段)成功入选四川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河湖长制工作引领示范。全年共20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入省库,19个项目入央库,项目资金争取走在前列。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上游担当,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要清醒认识当前水环境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聚焦枯水期、汛期等关键时期,坚持“以日保月、以月保年”,落实落细水质达标攻坚方案各项工作措施,确保2023年全市13个地表水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要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各级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三磷”整治、美丽河湖建设、城镇生活污染整治、水污染防治项目包装储备等重点工作,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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