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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召开生态环境系统环评领域警示教育会

发布时间:2023-08-31 08:52:41 来源:泸州市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开展环评领域专项整治,杜绝环评造假,提升审批质量,8月29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系统环评领域警示教育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龙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山东锦华环评造假案等4个典型案例和我市近年来环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传达了生态环境部和生态环境厅相关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全市环评单位要以山东锦华环评造假案为鉴,务必严格落实环评单位直接责任和环评工程师重要责任。要加强业务学习。及时准确地把握和领会新的政策、标准和技术导则,提升环评编制质量;要规范从业行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承揽环评业务,并将本次通报的案件情况及有关要求传达至本公司全体环评工作人员,切实压实环评编制责任;要严格内部管理。重点处理好内部管理与环评质量体系的关系,按要求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狠抓落实整改。

会议强调,审批监管部门要从严把关,对环评弄虚作假“零容忍”。守好廉洁底线。既要坚守审批的原则底线,更要筑牢党风廉政的思想防线,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格环评质量监管。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依法不予批准,并及时移交查处追责,不得隐瞒、包庇。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审批、评估、执法机构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技术评估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和导则标准规范开展技术审查工作,执法部门对环评严重质量问题要及时立案,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避免出现“以改代罚”“以罚代刑”的情况。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把打击环评弄虚作假行为列为下半年工作重点,全面加强环评质量监管,切实筑牢生态环境源头预防第一道防线,以高质量环评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区(县)生态环境局、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市局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相关人员,18家在泸开展业务的第三方环评机构负责人和环评工程师等60余人参加会议。

泸州市召开生态环境系统环评领域警示教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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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开展环评领域专项整治,杜绝环评造假,提升审批质量,8月29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系统环评领域警示教育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龙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山东锦华环评造假案等4个典型案例和我市近年来环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传达了生态环境部和生态环境厅相关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全市环评单位要以山东锦华环评造假案为鉴,务必严格落实环评单位直接责任和环评工程师重要责任。要加强业务学习。及时准确地把握和领会新的政策、标准和技术导则,提升环评编制质量;要规范从业行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承揽环评业务,并将本次通报的案件情况及有关要求传达至本公司全体环评工作人员,切实压实环评编制责任;要严格内部管理。重点处理好内部管理与环评质量体系的关系,按要求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狠抓落实整改。

会议强调,审批监管部门要从严把关,对环评弄虚作假“零容忍”。守好廉洁底线。既要坚守审批的原则底线,更要筑牢党风廉政的思想防线,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格环评质量监管。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依法不予批准,并及时移交查处追责,不得隐瞒、包庇。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审批、评估、执法机构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技术评估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和导则标准规范开展技术审查工作,执法部门对环评严重质量问题要及时立案,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避免出现“以改代罚”“以罚代刑”的情况。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把打击环评弄虚作假行为列为下半年工作重点,全面加强环评质量监管,切实筑牢生态环境源头预防第一道防线,以高质量环评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区(县)生态环境局、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市局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相关人员,18家在泸开展业务的第三方环评机构负责人和环评工程师等6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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