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召开涪江东山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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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4 15:28:22] [来源:遂宁市] [点击量:] [关闭]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各方监管责任。9月12日下午,遂宁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建军、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淼霖到涪江东山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调研工作。调研组先后前往遂宁发展水务有限公司取水厂、大英境内东山村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地调研取水厂运行和一级保护区建设等情况,详细听取取水厂运行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

随后,胡建军在大英县回马镇主持召开遂宁市涪江东山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推进会。会上,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船山区、蓬溪县、大英县围绕涪江东山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交流发言;遂宁发展水务公司汇报了“北移工程”取水供水及碰管进展情况;会议还研究审定了《遂宁市涪江东山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责任分工方案》(以下简称《责任分工方案》)。

胡建军强调,饮水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人民群众生活保障的重要底线。历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要确保所有城乡居民喝上“安全水”。
一要坚决履行好水源保护的政治责任。各辖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重大政治责任,切实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工作部署和要求,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目标,细化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确保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要坚决落实好水源保护的各项措施。各县(市、区)政府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管理与保护负总责。各地各部门要着力推进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建立水源地管理制度,健全涵盖环境保护目标、保护区划定与整治、监测能力建设、风险与应急、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等多项内容和要求的管理与保护体系。
要坚决守护好水源保护的安全底线。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具体措施,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能职责。要在加强部门配合,共享监测研判信息上“打配合”,在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行业部门责任上“出实招”,全力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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