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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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30 09:20:21] [来源:巴中市] [点击量:] [关闭]

2021426日至27日,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成平率农村生态环境科工作人员分别深入巴州区清江镇和水宁寺镇、恩阳区明阳镇和柳林镇、南江县赶场镇和正直镇等地督促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督导组逐一查看并认真分析每一处在建工程进度和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进水浓度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到规定标准、资源化利用效果如何、管护机制是否可行等,对发现的工程进度较慢、污水处理站和一体化设备进水浓度较低、个别已建成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等相关问题,与区(县)生态环境局、相关镇、村及现场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讨论,并给予了及时的提示和技术指导。

督导组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落实乡村振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督导责任,为区(县)人民政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参好谋、把好关,与区(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好项目包装申报、编制审查好实施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好治理工艺、督促指导好工程实施质量和进度、总结提炼好典型做法和经验等工作。镇、村要履行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好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建好运营管护机制,确保建得好、运行好。

督导组强调,一要加强试点示范。每个区(县)要通过整合使用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千村示范工程”、“厕所革命”、涉水污染防治等资金,打造好2——3个集中连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点,总结提炼出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体现生态环境治理元素,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特别是巴州区、南江县作为全省五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中的两个,要充分利用好政策优势,通过试点示范,展示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水平和绩效;二要突出因地制宜。在选择治理技术路线过程中充分考虑我市山区地形地貌特色,利用自然高程,减少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提升,优先选择资源化利用途径,不追求“高大上”;三要坚持建管并重。探索建立谁污染谁付费的运维管护机制,充分利用基层网格管理等公益岗位,唤醒群众参与管护的主体意识,采取受益农户负担一点、村集体经济列支一点、争取上级政策补助一点等办法,切实保障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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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30 09:20:21 来源:巴中市

2021426日至27日,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成平率农村生态环境科工作人员分别深入巴州区清江镇和水宁寺镇、恩阳区明阳镇和柳林镇、南江县赶场镇和正直镇等地督促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督导组逐一查看并认真分析每一处在建工程进度和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进水浓度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到规定标准、资源化利用效果如何、管护机制是否可行等,对发现的工程进度较慢、污水处理站和一体化设备进水浓度较低、个别已建成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等相关问题,与区(县)生态环境局、相关镇、村及现场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讨论,并给予了及时的提示和技术指导。

督导组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落实乡村振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督导责任,为区(县)人民政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参好谋、把好关,与区(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好项目包装申报、编制审查好实施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好治理工艺、督促指导好工程实施质量和进度、总结提炼好典型做法和经验等工作。镇、村要履行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好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建好运营管护机制,确保建得好、运行好。

督导组强调,一要加强试点示范。每个区(县)要通过整合使用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千村示范工程”、“厕所革命”、涉水污染防治等资金,打造好2——3个集中连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点,总结提炼出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体现生态环境治理元素,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特别是巴州区、南江县作为全省五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中的两个,要充分利用好政策优势,通过试点示范,展示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水平和绩效;二要突出因地制宜。在选择治理技术路线过程中充分考虑我市山区地形地貌特色,利用自然高程,减少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提升,优先选择资源化利用途径,不追求“高大上”;三要坚持建管并重。探索建立谁污染谁付费的运维管护机制,充分利用基层网格管理等公益岗位,唤醒群众参与管护的主体意识,采取受益农户负担一点、村集体经济列支一点、争取上级政策补助一点等办法,切实保障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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