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建立“纽扣法庭” 构筑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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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1 09:53:00] [来源:甘孜州] [点击量:] [关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构筑大渡河流域生态安全“司法屏障”,1220日,甘孜州首个“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签约仪式在泸定举行。

会上,泸定县人民法院冷碛法庭、康定市人民法院姑咱法庭、丹巴县人民法院美人谷法庭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岷江支流大渡河流域(丹巴至泸定段)“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对协作目标、协作方式等进行了明确,围绕跨区巡回审判、法律事务司法协作、基层法院诉源治理、司法联动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展开了交流讨论并形成共识。

据了解,大渡河作为长江支流岷江的正源,全长1062公里,流域面积7.77万平方公里,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协议签订后,三所法院将通过结对组合、资源共享、工作协同、联动共建等方式,筑牢大渡河流域(丹巴至泸定段)生态保护“司法屏障”,守护好一江清水。

当天,三地法院还在定园举行了“青藏高原大渡河流域生态保护”警示牌揭牌仪式。随后,到泸定电站库区放生了三千余尾齐口裂腹鱼苗,共同开启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新篇章。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护住了悠悠大渡河水,也就是护住了两岸烟火气。三方表示,泸定、康定、丹巴三地法院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法之名、用法为器,不断丰富拓展“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内涵与外延,加强司法协作,努力构建岷江支流大渡河流域(丹巴至泸定段)环境资源审判“系统保护、流域同治、区域协同”的司法保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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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建立“纽扣法庭” 构筑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发布时间:2023-12-21 09:53:00 来源:甘孜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构筑大渡河流域生态安全“司法屏障”,1220日,甘孜州首个“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签约仪式在泸定举行。

会上,泸定县人民法院冷碛法庭、康定市人民法院姑咱法庭、丹巴县人民法院美人谷法庭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岷江支流大渡河流域(丹巴至泸定段)“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对协作目标、协作方式等进行了明确,围绕跨区巡回审判、法律事务司法协作、基层法院诉源治理、司法联动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展开了交流讨论并形成共识。

据了解,大渡河作为长江支流岷江的正源,全长1062公里,流域面积7.77万平方公里,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协议签订后,三所法院将通过结对组合、资源共享、工作协同、联动共建等方式,筑牢大渡河流域(丹巴至泸定段)生态保护“司法屏障”,守护好一江清水。

当天,三地法院还在定园举行了“青藏高原大渡河流域生态保护”警示牌揭牌仪式。随后,到泸定电站库区放生了三千余尾齐口裂腹鱼苗,共同开启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新篇章。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护住了悠悠大渡河水,也就是护住了两岸烟火气。三方表示,泸定、康定、丹巴三地法院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法之名、用法为器,不断丰富拓展“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内涵与外延,加强司法协作,努力构建岷江支流大渡河流域(丹巴至泸定段)环境资源审判“系统保护、流域同治、区域协同”的司法保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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