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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1日,省委编委批准成立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0年3月9日总队正式挂牌。主要职责为: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大案件和跨区域、跨流域执法的督办查处和组织协调,承担省级执法事项;负责依法立案查处省级行业管理部门移送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线索;组织开展全省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稽查。总队核定编制71名,现有在编人员53人,内设办公室、法制支队、网络和信息化支队、执法一支队、执法二支队、执法三支队、执法四支队、执法五支队8个支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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