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监察专员办和直属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已经生态环境厅第30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月30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监察专员办和直属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已经生态环境厅第30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月30日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