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699182855/2023-00064
  • 发布机关: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 文      号: 川环办函〔2023〕425号
  • 成文日期: 2023-10-16
  • 发布日期: 2023-11-08
  • 有效性: 有效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我省2023年第一批纳入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的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陆续开展了水、地下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入库评估审核工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央系统)反馈意见,现将我省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2023年第一批)纳入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的项目有关情况印送你们(详见附件1—5),请加强入库项目监管,做好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协调,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管理要求,中央系统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即可作为项目入库依据。我厅已及时将中央系统反馈意见更新到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级系统),各市(州)生态环境局需及时登录省级系统查看,截图保存即可按项目已入库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1.四川省2023年第一批水污染防治(地表水)中央储备库入库项目清单(电子档)

      2.四川省2023年第一批水污染防治(地下水)中央储备库入库项目清单(电子档)

      3.四川省2023年第一批大气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入库项目清单(电子档)

      4.四川省2023年第一批土壤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入库项目清单(电子档)

      5.四川省2023年第一批农村环境整治中央储备库入库项目清单(电子档)

附件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政策解读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