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为推动实施水、地下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中央和省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川环办函〔2025〕293号)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中央和省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川环办函〔2025〕292号)等相关要求,我厅组织对各市县新申报入库项目和申请调整的储备库项目进行了审查和复核,现将通过复核的新申报项目纳入2026年省级储备库(第一批)管理(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4)。同时,同意“梓潼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东柳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调整事项(调整项目情况详见附件5)。
请你们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项目资金,督导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切实发挥入库项目生态环境效益。
附件:1.2026年省级水污染防治(地表水)项目储备库(第一批)清单
2.2026年省级水污染防治(地下水)项目储备库(第一批)清单
3.2026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第一批)清单
4.2026年省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第一批)清单
5.2026年通过审查的储备库项目(第一批)拟调整信息清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为推动实施水、地下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中央和省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川环办函〔2025〕293号)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中央和省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川环办函〔2025〕292号)等相关要求,我厅组织对各市县新申报入库项目和申请调整的储备库项目进行了审查和复核,现将通过复核的新申报项目纳入2026年省级储备库(第一批)管理(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4)。同时,同意“梓潼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东柳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调整事项(调整项目情况详见附件5)。
请你们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项目资金,督导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切实发挥入库项目生态环境效益。
附件:1.2026年省级水污染防治(地表水)项目储备库(第一批)清单
2.2026年省级水污染防治(地下水)项目储备库(第一批)清单
3.2026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第一批)清单
4.2026年省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第一批)清单
5.2026年通过审查的储备库项目(第一批)拟调整信息清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