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技术利用废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收贮准则》(DB51/T 3265-2025)(以下简称《准则》)于2025年3月19日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2025年4月19日起实施。
一、《准则》制定的必要性是什么?
四川省是我国核技术利用大省,目前有核技术利用单位一万余家,在用放射源5000余枚,均位居全国前列,废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也居全国前列;四川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平均每年收贮废放射源200余枚,放射性废物较多时可达到数吨。
目前国家未针对核技术利用废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收贮制定相关标准,缺少在收贮过程中对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的分类、处理、整备、包装、接收、运输、贮存、清洁解控和转移等环节的技术要求。为更好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适应四川地区废物收贮特点,更安全有效地管理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编制《准则》是必要的。
本标准的编制,是对现有相关标准的补充和细化,便于更加规范化的对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进行管理,实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人体健康、促进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的目标。
二、《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四川省核技术利用废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产生单位、运输单位以及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管理单位对废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不适用于核设施运行及其退役过程中产生的废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也不适用于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
三、《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准则》明确了核技术利用废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分类原则、送贮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基本要求、送贮前的整备要求、包装要求、运输要求、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接收要求和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要求和清洁解控与转移要求。以附录的形式明确了废物(源)包的编号、标志和标牌要求,以及废源包收贮报告单和废物包收贮报告单的格式要求。
四、《准则》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准则》充分考虑四川省核技术利用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一是强调了废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收贮的全过程监管,形成了覆盖“分类-整备-包装-运输-接收-贮存-转移”全链条技术标准;二是强调了重点环节的管控措施,按照活度、半衰期、处理方法分类等综合构建科学分级体系,对整备要求、包装要求、表面剂量率、表面污染水平、贮存年限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强调了落地可操作性,衔接产业实际,兼顾安全与实操平衡性,针对送贮单位技术短板,配套附录明确废物包编号规则、收贮报告单模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