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控视频信息标注规范》(DB51/T 3324-2025)(以下简称《规范》)于2025年12月23日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自2025年12月31日起实施。
一、《规范》制定的必要性是什么?
2023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建设了省市两级生态环境视频接入中心汇聚平台,随着全省生态环境监控视频资源整合初步完成,在接入过程中发现已建视频前端因建设时间不一致、设备制造商各异、业务场景多样化等原因,在进行视频查看及共享时需逐个确认设备用途、所在地等基础信息,急需通过制定一套设备命名规范来提升对视频的管理效率。通过制定相关地方标准,探索构建视频监控标准体系,让汇聚的视频资源真正用起来,彻底解决设备命名不统一、管理效率低下、资源共享困难、标准化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二、《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规范》适用于四川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开展生态环境监控视频信息采集、汇聚与应用过程中,对视频内容进行结构化标注的技术活动。
三、《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规范》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控视频信息标注字符、标注信息、显示位置等要求,附录中以图片形式对大气监测站监控视频、水质监测站监控视频、饮用水源地监控视频、固定污染源企业监控视频等进行信息标注示例。
四、《规范》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规范》紧密围绕生态环境监控视频的监管应用场景,在信息标注环节突出了标准化、场景化的核心要求,为统一视频信息要素、提升数据可用性提供了依据。一方面在标注内容要素上,明确了地点、场景类型、摄像机类型等关键信息的字段与格式,便于快速识别满足数据共享需求;另一方面在标注规则执行上,强调了位置、大小、透明度等标准要求,兼顾画面完整性与信息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