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6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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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6 16:00:00] [来源:] [点击量:] [关闭]

四川生态环境厅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职能简介。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全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统一负责全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重点工作。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持续落实好厅党组会前学习制度,持续跟进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市(州)发展,筹备召开全省第二次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环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力度,筹备召开全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招商和节能环保大会。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编制实施四川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制定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实施方案。着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督促各地做好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废弃口罩等处置监管,坚决杜绝二次污染。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扩大环评预审范围,推行重点项目环评“红黑榜”制度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三线一单”优化完善和落地应用,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启动省级生态市县创建工作。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突出精准治污。制定新一轮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加强岷江、沱江等重点流域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施农村污水治理攻坚,到2021年底实现全省6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突出科学治污。积极争取“十四五”重大科技专项,开展高原高寒地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攻关。组织申报国家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联合重庆市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搭建信息化基础平台和数字底座,统一数据规范标准,建成生态环境数据中台。突出依法治污。积极争取人大在立法、执法检查等方面支持,把地方党委政府依法治污作为生态环保督察重要内容。推动嘉陵江保护条例、固废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及立法调研,制定出台含油污泥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标准。

3.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中央和省委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有关要求,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发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约谈绩效考核排名靠后市(州)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抓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实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全覆盖。建立常态化明查暗访机制,每月向市(州)政府移交问题清单和暗访片,每月通报城市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排名、典型环境违法案例。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印发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谋划推动环境治理重大项目实施。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预警预报,建立全省环境预警和应急指挥管理综合监管平台,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完善生态环保投融资机制。推动出台生态环境领域省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立长江黄河流域跨省市生态补偿机制。会同财政厅建立健全政府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4.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夯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厅党组会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制度化,坚持厅务会前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常态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对意识形态工作常抓不懈,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按时序完成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生态环境厅党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做实做细廉政风险防控,启动巡察工作,坚持违纪问题零容忍、线索处置零遗漏,紧盯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持续深化家风建设。纵深推进系统业务能力建设。坚持政治建设引领业务能力建设,深化拓展能力建设的领域和模式。完善业务标兵能手选拔使用机制,注重重心下移,夯实县区基层基础。做好垂改“后半篇”文章,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系统总体战斗力。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8373.43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支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收支总预算19521.33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60.5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度预算相比所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收入预算19521.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373.43万元,占42.8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47.9万元,占57.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支出预算1952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6.16万元,占18.58%;项目支出15895.17万元,占81.42%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521.33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12.5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度预算相比有所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47.9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73.4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41.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2.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437.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1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47.9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898.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中央提前下达的地下水调查与评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41万元,占3.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25万元,占2.08%;卫生健康支出197.76万元1.77%;节能环保支出10,063.70万元,占90.27%;住房保障支出313.19万元,2.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41.00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以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28.59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经费支出,以保障离休人员待遇的正常发放;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203.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确保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每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161.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确保单位职工每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36.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确保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按时缴纳。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2541.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确保机构正常运转。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4956.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环保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1年预算数2565.22万元,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地下水修复等方面的支出,确保水污染防治、地下水修复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206.4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确保在职人员每月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纳。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106.76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给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确保职工购房补贴的正常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26.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5.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600.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8.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0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环保督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国家环保规划实施调度和评估、国家环保资金绩效评价和环保资金项目检查、区域和流域环境执法合作与交流、省外相关部门来川学习交流以及省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区域经济合作、环保国际交流合作等接待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50.76%主要原因是2020年省委编办批复同意我厅新成立5个派出监察专员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同意为5个专员办共配备5辆公务用车,在参照2020年我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情况基础上,相应增加2021年将调拨给我厅使用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4辆,其他车型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万元,用于15辆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环保规划编制实施及其调度评估、行政执法检查、环境应急处置、环保督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核与辐射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危废医废处置、环保宣传教育、环保对外合作、环保资金绩效评价和环保项目检查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00.8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7.47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开展垂管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新增片区专员办,两单位人员数量发生变动,新增人员相关公用支出经费按规定纳入年初预算保障。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533.7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省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与能力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支撑、生态环境政策与规划技术支撑、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环保监管租车等项目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7,离退休干部用车1、其他用车2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是指反映各部门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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