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项目代码:2018-510600-31-03-299610)拟在绵竹装备制造产业园内选址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2座炼钢车间,其中1#车间设100吨超高功率电弧炉和110吨LF精炼炉各1座、八机八流连铸机设备1套。2#车间设50吨超高功率电弧炉和60吨LF精炼炉及60吨VD精炼炉各1座、六机六流连铸机设备1套。新建2座轧钢车间,分别布设有粗轧机组、中轧机组和精轧机组、冷床及备用加热炉等设备;配套建设空压站和制氧站、净循环水和浊循环水系统、原料库和成品库、废油暂存间和除尘灰暂存间、钢渣处理车间和事故废水收集池以及办公楼等公辅、环保和办公设施。项目建成后,采用外购预处理后的废钢为原料,年冶炼钢水150万吨,生产轧材144万吨(含锰系合金特殊钢轧材、低碳普通钢轧材)。项目总投资约2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30万元。
项目为原位于广汉市四川省德盛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绵竹市四川省绵竹金泉钢铁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和升级改造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等有关要求。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项目由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予以公告(2017年第45号)。符合《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关要求。
项目由原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同意。绵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同意项目入园(〔2019〕-196)。项目所在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川环建函〔2020〕35号),项目入驻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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