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8线是进出西藏及西南边陲重要公路通道,2018年区域地质灾害导致国道318线巴塘县城至金沙江竹巴龙大桥段中断,因此,你单位拟实施国道318线巴塘县城至竹巴龙大桥段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工程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路线起于巴塘县城南侧拉哇电站大桥桥头(K9+850.00),止于金沙江钢便桥下游约500米处(K37+683.74),接西藏境内苏洼龙电站还建道路起点(国道318线)。总体走向为东北-西南走向,工程线路走向与既有道路基本一致。
工程线路全长27.939公里(四川段27.240公里、西藏段0.699公里),其中改建段10.655公里,新建段17.284公里,双向两车道,路基宽8.5米,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局部设计困难路段降低技术指标),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工程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桥梁745.46米/11座,涵洞93道,平面交叉12处。
工程总投资约10.5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860.32万元。工程已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18线巴塘县城至竹巴龙大桥段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507号)批复(项目代码:2019-510000-54-01-370222)。工程选线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335-2019-0006号)、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国道318线巴塘县城至竹巴龙大桥段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选址意见》同意。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该项目环评审批出具了意见。
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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