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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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5 15:02:59]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22〕89

项目名称

关于阳101井区产能建设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阳101井区产能建设工程(二期)(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泸州市泸县,属于中石油泸县-长宁矿区矿权范围,开采层位为龙马溪组,开采页岩气不含硫化氢。地面采气集输采用气液分输方案,通过新建采气管道与集输干线联通,原料气依托阳101井区内脱水站处理后外输。项目包括钻井工程、地面集输工程,建成后将新增页岩气产能28.71×108m3/a。

钻井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1座井场,新增钻井71口。各井场分别设置钻井及压裂工程,配套钻井泥浆配制系统、钻井泥浆循环利用系统、压裂液混配系统、清洁化操作平台、柴油罐、放喷池、隔油池、钻井固废收集贮存系统、危废暂存间等。

地面集输工程主要包括站场工程和管道工程。站场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4座平台井站(其中3座利用现有井场建设),分别设置采气树、高压除砂撬、分离计量撬、放空系统等;新建集气站2座、集气增压站1座,设置清管收发球筒撬、分离计量撬、放空系统等,并在集气增压站设置压缩机组撬。管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5条集气管线,总长约56.2km(其中集气干线2条约11.7km,集气支线13条约44.5km),同沟敷设压裂返排液管道。

项目总投资67.7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978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泸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21MA6AMLH887

许可决定日期

2022/8/12

许可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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