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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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5 10:34:50]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2542

项目名称

甘孜州得荣县瓦卡金沙江大桥工程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甘孜州得荣县瓦卡金沙江大桥工程(项目代码:2019-510000-54-01-375467),起点位于金沙江东岸四川省得荣县瓦卡镇G215线,终点位于云南省德钦县奔子栏镇,顺接现有道路。项目全长205米(四川段约134米,云南段约71米),其中主桥长196.2米、宽23.6米,引道长8.8米、宽20米,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项目总投资10418.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1万元。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等相关规划和甘孜州、迪庆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沿线相关规划和规划控制、《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根据报告书及技术评估结论,该项目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可行,我们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行政相对人名称

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300555773269B

许可决定日期

2025/4/10

许可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正常

长者专区

2025年4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

发布时间:2025-04-15 10:34:50 来源:行政审批处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2542

项目名称

甘孜州得荣县瓦卡金沙江大桥工程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甘孜州得荣县瓦卡金沙江大桥工程(项目代码:2019-510000-54-01-375467),起点位于金沙江东岸四川省得荣县瓦卡镇G215线,终点位于云南省德钦县奔子栏镇,顺接现有道路。项目全长205米(四川段约134米,云南段约71米),其中主桥长196.2米、宽23.6米,引道长8.8米、宽20米,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项目总投资10418.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1万元。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等相关规划和甘孜州、迪庆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沿线相关规划和规划控制、《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根据报告书及技术评估结论,该项目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可行,我们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行政相对人名称

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300555773269B

许可决定日期

2025/4/10

许可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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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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