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江市雄烽工贸有限公司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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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8 17:15:15] [来源:固体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内江市雄烽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烽公司”)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雄烽公司位于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11社,主要从事高炉瓦斯灰的综合利用。2024年10月,雄烽公司首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环危第511024124号)。2025年6月,雄烽公司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本次申请属“许可证到期延续”类型。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内江市雄烽工贸有限公司。

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代码:HW23含锌废物(900-000-23仅限内江地区瓦斯灰)。

拟核准经营规模:100000吨/年。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综合经营(R4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

拟核准有效期限:5年。

经审查,内江市雄烽工贸有限公司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刘林

联系电话:028-80589029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4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9月28日

长者专区

关于内江市雄烽工贸有限公司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8 17:15:15 来源:固体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内江市雄烽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烽公司”)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雄烽公司位于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11社,主要从事高炉瓦斯灰的综合利用。2024年10月,雄烽公司首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环危第511024124号)。2025年6月,雄烽公司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本次申请属“许可证到期延续”类型。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内江市雄烽工贸有限公司。

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代码:HW23含锌废物(900-000-23仅限内江地区瓦斯灰)。

拟核准经营规模:100000吨/年。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综合经营(R4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

拟核准有效期限:5年。

经审查,内江市雄烽工贸有限公司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刘林

联系电话:028-80589029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4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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