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金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谷环保”)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金谷环保位于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园区,是一家专业从事废矿物油收集、贮存、综合利用的公司。金谷公司核准经营规模为10万吨/年。2019年9月,金谷环保首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环危第511603068号),2020年7月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9月生态环境厅为其换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本次申请属“许可证到期延续”类型。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四川金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代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398-001-08、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05-08、900-209-08、900-214-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上述代码不包含油泥及废弃包装物)。
拟核准经营规模:100000吨/年。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R9(废油再提炼或其余废油再利用))综合经营。
拟核准有效期限:5年。
经审查,四川金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张东贺
联系电话:028-80589060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6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9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金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谷环保”)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金谷环保位于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园区,是一家专业从事废矿物油收集、贮存、综合利用的公司。金谷公司核准经营规模为10万吨/年。2019年9月,金谷环保首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环危第511603068号),2020年7月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9月生态环境厅为其换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本次申请属“许可证到期延续”类型。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四川金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代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398-001-08、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05-08、900-209-08、900-214-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上述代码不包含油泥及废弃包装物)。
拟核准经营规模:100000吨/年。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R9(废油再提炼或其余废油再利用))综合经营。
拟核准有效期限:5年。
经审查,四川金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张东贺
联系电话:028-80589060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6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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