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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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已于2019年7月11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7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同时废止。
部长 李干杰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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