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勇副厅长赴巴中、南充两地开展重点贫困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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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8 17:21:08] [来源:科技与财务处] [点击量:] [关闭]

按照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中央纪委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部署,深入推进省纪委监委“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落实厅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20172019年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自查和调研指导工作方案,聚焦贫困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督促指导有关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管理,促进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52527日,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彭勇带领农村生态环境处、科技与财务处、投资评估与绩效评价中心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赴巴中市平昌县、南江县和南充市仪陇开展重点贫困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调研指导。



调研组一行现场走访了中央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详细了解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仔细询问项目建设管理、管护机制、运行成本等,座谈听取巴中、南充两市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情况汇报和工作建议。

    

    

    

彭勇对两市及有关县生态环境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指出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思想自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着力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功能性能力建设,统筹用好各类项目资金。

  

彭勇强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强化资金管理意识,遵守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功能性能力建设,统筹用好各类项目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尽快发挥效益。一是紧扣任务目标。要把资金用到当前生态环境最急需的地方去,围绕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任务尽快推进项目的落地落实,确保项目建成后能更大更长久地发挥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二是要聚焦重点任务。要把确保饮水安全放在首位,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探索创新,开创区域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市、县两级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加强配合,摸清区域生态环境底数。同时加大项目储备入库。结合地方特点积极组织包装项目,厅相关处和直属单位要继续加大对重点贫困县项目编制申报和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帮助和指导,助力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脱贫攻坚。

巴中市委副书记李映、副市长刘襄渝,南充市副市长朱华及两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有关县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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