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安全!生态环境厅召开视频会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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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2 18:32:15] [来源:生态环境厅] [点击量:] [关闭]

6月20日,生态环境厅召开视频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彭清华书记关于大邑县四川邑丰食品厂6名工人坠入废水池事故的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全省安保维稳工作会议精神。

环保总监刘华太就“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做安排部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雷毅就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站运行基础保障监管工作做安排部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主持会议,传达近期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并就下一步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做安排部署。

排查整治1个月!“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大起底

会议透露,针对近期突发安全事件,省督察办专门印发了“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排查整治工作为期1个月,分两个阶段进行,6月15日—本月底梳理排查,7月1日—7月15日全面整治。省生态环保督察办自8月起,每月15日前调度上月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排查重点包括食品加工、饮料酿造、涉危涉重、家具生产、资源开发、其他风险隐患突出行业等6大行业。各地要在结合本区域自然地理条件、资源禀赋特征、产业结构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整治的同时,尤其关注防范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执行情况、环保手续办理情况、群众信访举报处理情况、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6个方面的问题。

此外,此次排查要求全省21市(州)全覆盖、重点行业全覆盖,违法问题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工作机制。

明天起!启动新一轮环境突出问题暗查暗访

会议指出,从近期两次省级全覆盖暗查暗访和赤水河、黄河流域专项排查工作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整改任务推进滞后,小水电问题整改不到位,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问题突出。

针对以上情况,会议要求,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下一步要主要围绕既有问题的整改,开展回头看与再回头看,确保按照整改任务的要求,整改方案的标准有序地推进整改,力争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以前,确保再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6月21日起,生态环境厅厅级负责同志将带队,针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对21个市(州)再开展一轮全覆盖暗查暗访。

人为干扰环境质量采样,将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全面、准确、真实的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真实反映污染防治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厅历来对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坚持严厉查处,做到查实一起,曝光一起,严肃追责问责一起,但是,今年上半年发生3起人为干扰自动站采样条件的事件,全省应引以为戒,下一步要坚决做到“八个禁止”。同时强调,全省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全面系统排查,切实整改到位;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追责问责,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公开曝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各方责任,强化自动站运行基础条件保障,坚决杜绝人为干扰自动站采样条件的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利用一个月,全方位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继续抓好危险废物排查整治,继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科学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要全方位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从即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全面推广“南阳实践”经验,完成环境应急演练任务,重点推进“一企一单一案”方案编制。

会议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严防新问题转化为老问题,妥善处理利益诉求问题。高度重视源头预防、初信初访受理办理答复,推动问题就地、及时、有效解决;对达标扰民、搬迁、赔偿等问题,架起沟通桥梁,把矛盾化解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前。

 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科(处、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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