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四川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排放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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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5 17:34:49] [来源:农村生态环境处] [点击量:] [关闭]

推动我省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225日,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四川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排放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出席会议并讲话。农业农村厅、省农业科学研究院、四川农业大学、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厅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介绍了《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制订背景、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各参会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对《标准》指标的确定、排放限值、排放方式、区域差别、监测要求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赵乐晨强调,制订《标准》既是贯彻落实国家要求,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自身需求。一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标准》制订的重要性。四川作为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承担着重大的政治责任,《标准》的制订对保障粮食安全、耕地安全、环境安全有重要作用,是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高目标规范、引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行动实践,以此推动相关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二要科学制订,确保《标准》的可操作性。要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部门和科研院校、行业协会、专家学者、行政相对人等意见,进一步分析和研究,充分结合我省实际,扎实开展编制工作,体现《标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区域性与差异性、有效性与可行性。三要加强协作,保证《标准》及时出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落实标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定期会商,及时解决编制过程中的难题。同时,要严格按照《标准》出台的有关程序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标准》顺利报审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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