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联动协作!川渝新污染物治理联席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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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8 09:51:51]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点击量:] [关闭]

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要求,按照川渝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3月14日,川渝新污染物治理联席会议在重庆召开。生态环境部固体司和部固管中心领导,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霆出席会议并讲话。川渝两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有关行业领域专家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联组会上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川渝两地2023年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及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经信、农业、卫生、市场监管、药监、海关等部门就各自领域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展作交流发言。与会各方就加强科技支撑、推进试点示范、强化信息互通和部门联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

会议指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以“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三个治污”原则,持续深化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筛查、危害评估、风险管控方面进一步强化联动协作,在基础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实现优势互补,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区域新污染物联防共治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面临的挑战,聚焦重点目标,强化政策协调,加强部门对口指导帮扶,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清单化、责任化,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要稳步推进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逐步摸清长江上游新污染物环境底数,针对川渝特征新污染物,建立重点管控补充清单,因地制宜细化风险管控措施。要共同研发更加适合川渝实际的环境排放、人体暴露预测模型,因地制宜共建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地方标准,助推国家优化调整现有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方法。

两地省(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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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联动协作!川渝新污染物治理联席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3-18 09:51:51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要求,按照川渝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3月14日,川渝新污染物治理联席会议在重庆召开。生态环境部固体司和部固管中心领导,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霆出席会议并讲话。川渝两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有关行业领域专家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联组会上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川渝两地2023年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及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经信、农业、卫生、市场监管、药监、海关等部门就各自领域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展作交流发言。与会各方就加强科技支撑、推进试点示范、强化信息互通和部门联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

会议指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以“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三个治污”原则,持续深化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筛查、危害评估、风险管控方面进一步强化联动协作,在基础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实现优势互补,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区域新污染物联防共治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面临的挑战,聚焦重点目标,强化政策协调,加强部门对口指导帮扶,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清单化、责任化,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要稳步推进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逐步摸清长江上游新污染物环境底数,针对川渝特征新污染物,建立重点管控补充清单,因地制宜细化风险管控措施。要共同研发更加适合川渝实际的环境排放、人体暴露预测模型,因地制宜共建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地方标准,助推国家优化调整现有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方法。

两地省(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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