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17人荣获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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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26 11:04:28] [来源:人事处] [点击量:] [关闭]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生态环境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增强荣誉感、自豪感,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有关规定,近期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向于成等3316名同志颁发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纪念章的通报》,向2553名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的同志颁发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三十年纪念章,向在艰苦地区工作的763名同志颁发从事生态环境工作二十年纪念章。今年,我省117人荣获纪念章,其中,董晓辉、甘晓英等92名同志获得“三十年纪念章”,刘永琼等25名同志获得“二十年纪念章”2017年首次颁发纪念章以来,我省共有314人获得纪念章。

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纪念章,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名义,向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工作年限满30年或常年在高海拔、边远等艰苦地区从事生态环境工作满20年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颁发。向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人员颁发纪念章,旨在激励广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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