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三措并举强化职称评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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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4 16:28:11] [来源:人事处] [点击量:] [关闭]

20197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批复我厅成立环境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企事业单位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国家、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环境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环境工程专业职称评审费及评审专家劳务费收支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已正式印发执行。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对评审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程序、监督与纪律等进行了明确。《环境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主要高、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的建立、专家的遴选及管理作出了具体要求。《环境工程专业职称评审费及评审专家劳务费收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评审费用的收支、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及发放原则等。

三个《办法》的出台,健全了我厅职称评审制度,规范了我省环境工程专业职称评审行为,维护了公开、公平、透明的评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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