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题研究长江上游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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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07 08:54:47] [来源:土壤处] [点击量:] [关闭]

为统筹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工作,25日,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银昌组织厅土壤处、省环科院、省监测总站等相关人员,共同研讨了长江上游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

土壤处汇报了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条件和工作路径;省环科院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研究所汇报了土壤污染省级风险管控区、综合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省监测总站生态土壤室汇报了运用农用地详查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成果的情况。

李银昌听取大家汇报后指出,建设长江上游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创新举措,是强化上游意识、履行上游责任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土十条》目标任务的重要手段,十分必要。前期,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区建设,有一定基础,要充分运用好前期工作成果;要在防、控、治、建等方面统筹推进,加强源头预防、过程严管、途经阻断,搞好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和土壤监管能力建设;要科学制定建设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力争达成“在全省有带动作用、全国有示范效应、生态环境系统有促进作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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