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4-03 15:12:50] [来源:农村生态环境处] [点击量:] [关闭]

为贯彻落实省委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省实际,2020326日,经省政府同意,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川环发〔202013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根据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综合考虑区位基础条件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有效衔接了我省近年来出台的《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四川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在延续“202050%左右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了全省2020-202250%60%65%的治理目标,并将目标细化到各市(州)和五大经济区。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5个部分,提出了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阶段性目标以及到2022年的总目标,并从前期规划、技术模式选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科技支撑等方面出发,结合农村厕所革命以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两项重点工作,提出推进生活污水治理的8项重点任务,同时,明确了省直部门以及市(州)、县(市、区)政府职责,提出组织领导、政策、评价、宣传等4项保障措施,增强了方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下一步,各级相关部门将相互配合做好《方案》的实施,统筹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按照“就近纳管”、“集中收治”、“散户利用”的收集治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资源化利用资源利用,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三年治理目标。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